2024-08-18
1、国务院各个相关部门需紧密合作,依据自身的职责,协同制定和优化关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,共同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。各个地区需根据规划设定的目标、任务和政策,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迅速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,确保规划实施的实效性。
2、为了确保节能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,国务院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0〕32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1〕26号)的指导,特别制定了这个产业发展规划,旨在推动产业的快速、稳健发展,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。
3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,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,形成合力,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。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、任务和政策措施,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确保取得实效。
首先,政策强调价格和土地的优化。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,如对余热余压发电和脱硫脱硝电厂实施相应电价政策。对超限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,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。在土地利用上,国家支持的环保项目如污水处理设施和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将获得土地保障。其次,财政支持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。
为了确保节能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,国务院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0〕32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1〕26号)的指导,特别制定了这个产业发展规划,旨在推动产业的快速、稳健发展,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。
重点工程的实施是直接拉动产业发展的动力,通过节能减排项目,带动产业快速增长。同时,要规范市场秩序,打破地方保护,强化行业自律和执法监督,打造公平竞争、有序的市场环境。在服务模式上,倡导合同能源管理、特许经营等创新机制,推动节能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、市场化和专业化。
近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旨在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。该规划的出台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、拉动国内需求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。在编制背景上,为应对经济危机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,各国都将绿色经济视为增长和转型的重要内容。
从国内看,“十二五”期间,为实现“十二五”规划《纲要》确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约束性指标,必须不断提升我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,为大规模节能减排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,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、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。
为了确保节能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,国务院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0〕32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1〕26号)的指导,特别制定了这个产业发展规划,旨在推动产业的快速、稳健发展,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。